4月24日,自治区法学会组织召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座谈会暨聘任仪式。为进一步引领广大法学专家学者积极投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实践,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工作要求与《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自治区法学会选聘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在本次选聘工作中,我校法学团队成员、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中心陈永忠教授被聘为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陈永忠教授(左三)在受聘仪式现场

聘书
据介绍,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将坚持立足宁夏、研究宁夏、服务宁夏,为党委政府开展地方立法,处理重大涉法事项、重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提供法律意见,助力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法治宁夏。
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廉介绍,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的探索创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要是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当好“智囊团”,在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中当好“裁判长”,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中当好“护航员”,希望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使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建得起、用得上、行得远,为建设先行区贡献法学界的智慧和力量。
文/图:杨晓红/陈永忠 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