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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2/03/02 11:14:00点击数()来源:组织人事部

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高校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推动我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把创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作为推动高校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活动,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立足本职岗位,凝聚团队力量,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美丽新宁夏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

二、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教学团队、创新团队。团队成员无违法犯罪和师德失范行为。(具体建设指标见附件 1)

三、申报程序

1.各院(系、部)根据创建的基本条件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团队负责人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部门择优推荐,各院(系、部)至少推荐 1个。

2.学校按程序对推荐团队进行审核,经公示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奖励办法

对认定为“全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牌匾和证书。认定为“全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及其成员的,在申报自治区级“塞上名师”“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成果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自治区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其成员在科研课题申报、培训培养、在职创业实践、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学校也将结合现有教学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明确教师成长导向,建立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把创建活动贯穿到教师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中,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第一标准,以素质能力提升为核心,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我校打造一批领军型创新团队。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部门要把握核心,充分发挥创建作用,创建工作不仅要有计划、有安排,更要设立近期和长远目标,不仅要有争创团队,更要有选拔、培养、帮带创建团队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通过创建活动,培养一批有潜力的教师团队,带动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四)积极开展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团队创建活动,挖掘和宣传一批教书育人的先进模范,引导、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真正在学校教师队伍中立起黄大年精神,树起学习榜样,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争创氛围。


各部门请于 3 月10日前将《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审报表》(附件 2)一式 5份、《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 3)一式 1 份、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1份报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zszk@qq.com。

联系人:杨柠    联系电话:0951-2135040


附件:1.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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