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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办理暑假期间因私出国(境)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6/21 08:35:52点击数()来源:组织人事部、党政办公室

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宁职院发﹝2018﹞22号)的要求,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为方便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暑假期间因私出国(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程序
 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分别依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已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形
  教职工通过OA系统网上填报《因私出国(境)申请(备案)表》,网上审批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备案)表,凭此表到党政办公室外事科签订《因私出国(境)外出纪律承诺书》,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出国(境)证件。
 副处以上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须按组织人事部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依照自治区组织部相关规定审批。
 2.需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形
教职工如需同时办理出国(境)证件的,依照上述程序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并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好《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由组织人事部联系人和备案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
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依照自治区组织部相关规定审批。
 (二)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已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形
离退休人员应先联系组织人事部老干部科,经审核后,由老干部科工作人员通过OA系统为其网上填报《离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备案)表》,网上审批通过后,到老干部科领取纸质申请(备案)表,凭此表到外事科签订《因私出国(境)外出纪律承诺书》,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出国(境)证件。
自治区党委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依照自治区组织部相关规定审批。
 2.需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形
离退休人员如需同时办理出国(境)证件的,依照上述程序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并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好《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由组织人事部联系人和备案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
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依照自治区组织部相关规定审批。
  二、外出纪律
 在国(境)外期间,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我国和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政治纪律,执行保密规定,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限、目的地出行,绝不能擅自变更目的地或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保证回国(境)后10天内,将出国(境)证件交学校集中保管。
  三、注意事项
 考虑到离退休老同志较少登陆学校网页浏览通知,本着服务离退休人员的精神,请老干部科做好离退休人员办理暑假期间因私出国(境)手续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作。
  四、办理时间
 由于学期末因私出国(境)申请较多且集中,请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前做好安排,务必于2019年7月8日前办理完所有手续并领取证件。暑假放假期间不再办理个人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
 五、联系人及电话
 1.组织人事部老干部科
 联系人:杨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51-5015806
 2.党政办公室外事科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951-2135013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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