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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 人选(集体)的预通知

2022/03/24 11:07:32点击数()来源:团委

校内各部门:

在建团百年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组织申报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预通知》,拟决定开展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一)宁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的宁夏籍青年或主要事迹发生地在宁夏的外省籍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3.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踊跃投身先行区建设,在“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4.获得过地市团委、青联“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同等级及以上荣誉的优先推荐。

5.近5年内未发生意识形态、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

6.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集体应为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2.集体近5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质量责任等事故;集体班子成员近5年内未发生意识形态、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

3.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工作程序

(一)提名

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采取组织推荐进行申报。推荐人选(集体)由各部门或各二级团委(总支)提名,推报人选(集体)必须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复核及考察

学校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开展考察工作。

(三)评审及确定人选

学校根据候选人(集体)事迹,提出拟推荐对象,上报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参选。

(四)公示

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严格申报程序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应信息。申报单位、自荐人选须于3月30日(星期三)前,向校团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

2.真实准确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附件2);

3.事迹简介(300字以内)(附件3);

4.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5.所在单位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

申报人选和集体材料严禁过度包装,一律使用普通A4纸打印。以上材料逾期不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系 人:唐 渊

联系电话:0951-2135041

电子邮箱:995128678@qq.com


附件:1.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3.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事迹材料

4.第13届“宁夏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共青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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