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强区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2]4号);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分解落实〈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任务的通知》(宁创新办发[2022]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落实〈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 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任务的通知》,重点围绕(宁创新办发[2022]4号)中“二、加强产业关键技 术攻关”、“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六、增强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动力”、“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九、完善 科技评价体系”、“十二、增强创新平台战略支撑”、“十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十七、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第 7-9、 17、30-31、33、42-43、46-48、65、77、86、88-89 条共 17 条任务),”现将相关任务进行分解,请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并将相关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上报。
联系人:蔡芬 2135056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分解落实〈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任务的通知》(宁创新办发[2022]4号)
2.落实《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
科技开发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