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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5/24 08:28:58点击数()来源:组织人事部

校内各部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23号) 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附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23号)



 织人事部

2022年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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