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来源:组织人事部

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 0 2 2 〕6 0 号)及《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16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

2.获得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获得自治区“塞上英才”称号人员;

7.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获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奖项(国家级、自治区(省部)级奖项,须经行业(部门)专家确认),同行业公认的领军人才。

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三年,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先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满一年后,可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享受自治区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获得自治区“塞上名医”、“塞上名师”、“塞上文化名家”、“塞上经济名人”、“塞上农业专家”等称号的人员;

5.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获得与上述条件相当的自治区(省部)级奖项(国家级、自治区(省部)级奖项,须经行业(部门)专家确认),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三)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五年,在创新创业、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受到业内认可的人员,在全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总量控制范围内,由自治区统一下达岗位数量,采取竞聘上岗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可不受本单位二级岗位职数限制。

二、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一式两份,附电子版)(见附件);

(二)申报人员业绩综述材料(2000字以内,附电子版)。业绩综述应重点围绕本人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现聘岗位业绩成果、奖励荣誉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

(三)申报人员所取得与聘用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成果获奖 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类奖项须为三级岗位聘期内 或近5年内取得,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2月28日。

请申报人员于3月14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nzszk@qq.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睿譞     联系电话:2135040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组织人事部

          2022年3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