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等二十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2024〕17 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校心理委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增强校园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效果,营造更加和谐健康的校园心理环境,特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队伍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5级各班心理委员、宿舍心灵天使。
二、培训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1月30日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自主网络学习:依托“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进行MOOC培训,所有心理委员、宿舍心灵天使须于10月14日前完成14个章节的在线学习和测试。参加培训具体流程见附件4。
(二)工作能力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心理委员的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心理危机识别等。
(三)实践技能培训:团体心理辅导、主题班会策划
四、考核方式
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将根据每项培训的出勤及考试成绩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五、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队伍建设重要性。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队伍是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心理危机排查、信息沟通及初级朋辈心理辅导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各院系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队伍组建扎实有效。
(二)按时完成,规范报送队伍名单与材料。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组建四级网络队伍。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 前,将汇总后的《2025级四级网络队伍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588070036@qq.com。同时,将各班心理委员填写的《心理委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统一提交至文体中心401室。
(三)严格纪律,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培训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所有参训人员须全程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凡缺席课程者,将无法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须提前经由院系辅导员批准并履行请假手续。
(四)履职尽责,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应在辅导员的指导与支持下,结合本班实际情况,主动策划并开展有益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定期向院系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响应。
附件:1.心理委员、宿舍心灵天使职责与管理细则
2.心理委员登记表
3.2025级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人员名单
4.线上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操作指南
职业素养教学部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