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院(系、部)、农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宁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步伐,探索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机制,现依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启动宁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成果积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目标
依托学分银行为全社会学习者建立终身学习账户、存储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者开展终身学习的积极性,扩大学分银行平台使用范围,逐步构建区域终身学习数据库,为地区学校、行业企业及政府提供数据支持服务。
二、申报内容
主要聚焦为社会人员(含我校在籍生)建立、激活学分银行账户并存储学习成果的具体实践,探索终身学习成果的认证与积累模式。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项目动员与组织工作,鼓励教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完成申报,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答辩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请各申请人合理设计建设目标、调研及宣讲计划,明确建立并激活账户的目标数量、途径与方法,有序安排项目建设进度、成果存储的预期成效等。
(三)在试点工作实施期间,各项目组需组织引导800人及以上社会人员(含我校在籍生)建立并激活终身学习账户,其中存储学习成果人数不低于激活总数的80%。
(四)各单位内部如出现多人申报同一项目的,建议联合申报,不再重复立项,立项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名称。
(五)项目预期成果必须包含以下几项
1.项目中期总结报告1份。内容包括:账户建立与激活数量、学习成果存储指标完成情况。该成果须于立项后半年内完成。
2.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的典型案例1份。
3.具有应用性效果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
4.结项报告1份。内容包括:目标达成情况、实施过程与方法、学习者特点分析、学习成果类型分布、学习成果存储数量增长情况、提升用户活跃度的创新做法及成效等。
以上成果报告(总结)每项均不低于3000字。
四、资助金额
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的申报受理、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5000元-8000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学分银行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纸质版A4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均需加盖院系/部门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
联 系 人:郭恺怡、苌 虹
联系电话:0951-5015812 5015192
电子邮箱: nxxfyy@nxtc.edu.cn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试点项目申报书》
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