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阶段性总结及任务完成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来源:党政办公室

校内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客观总结学校2021年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按照《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宁职院党发〔202153号)要求,请各部门、各院(系、校)认真对照任务清单,逐项对标对表,全面梳理和总结提炼工作成效、主要举措及创新亮点,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谋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阶段性工作总结以实绩和数据为支撑,切实做到主题鲜明、条理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字数不超过2000字。请于20211122日前将总结报告和任务完成情况清单经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行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3498791@qq.com(金凤校区各部门可在OA自建流程,经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审签后转达行政科)。联系人:陈文君,联系电话:2135055


附件: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2.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清单


党政办公室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