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将于3月30日至4月24日开展课程重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一)2023级、2024级、2025级在籍在册学生
1.正常参加补考,但成绩未通过;
2.因特殊原因(经所在院系批准)未参加补考。
(二)往届生
学籍在有效期内(六年)且已缴清学费,可申请重修未通过的课程。
二、报名要求
需要重修的学生于4月3日前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大学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2)、《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附件3),由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交至各院系,逾期将无法安排重修。同一学期内学生申请重修课程不得超过6门,在校生每门课程的重修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三、具体安排
(一)专业课: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修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二)公共基础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素养教学部及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修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按方案组织实施。各院、系需于4月3日前将公共基础课重修学生名单(附件4)汇总后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素养教学部及创新创业学院。
四、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时间为4月27日—4月3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重修工作,促进各环节顺利推进,为参与重修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所有应参加重修的学生无一遗漏,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全力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二)强化管理,提高实效。各二级学院、系(部)要对重修课程进行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任课教师要加强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多角度考查学生课程学习效果,确保重修按期完成。
(三)端正考风,严肃纪律。各二级学院、系(部)要严肃学习纪律,坚决杜绝“刷课”“替课”“替考”等现象,一经查实或被系统自行认定,学校将严格按照《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系(部)须于4月7日上午11:00前提交课程重修方案及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联系人:岳沙沙
电 话:0951-2135057
邮 箱:656542996@qq.com
附件:1.重修流程图
2.宁夏职业技术大学课程重修申请表
3.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
4.宁夏职业技术大学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
5.宁夏职业技术大学重修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