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我区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科技开发处

校内各部门:

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我区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进行申报。

二、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申请书》(见附件2)必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7份;

2.电子版的《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每份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3.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人请于20211028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到科技开发处办公室,我处统一申请用印并上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逾期不予接收。

四、做好保密工作

除申请书(空白)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空白)外,本次申报工作其他资料,均不得通过网络传送,违反保密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请申报人到科技开发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马晓玲 2135018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我区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要国家和区域研究专项”申请书

3.申报汇总表


科技开发处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