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校内各部门、院系:

接自治区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下文通知,拟定于2021年下半年举办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职业(工种)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评价机构获批的职业(工种)。已取得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员主要为学院在教学一线并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业务骨干。

二、申报条件

(一)掌握职业技能评价理论和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鉴定(等级认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热爱职业技能评价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等级认定)以上证书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操作技能水平。

三、申报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由部门、院系集中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经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推荐,向所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1份;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认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免冠小2寸彩照1张。

五、报名时间

申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考评员资格培训人员材料(纸质和电子版),须于928日前由部门、院系统一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六、职业(工种)范围和注意事项

(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评价机构等级认定范围见附件3

(二)、新增考评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考评职业(工种)。已取得自治区人社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员不得重复申报;已取得考评员证仍需增加考评职业工种(每人最多考评2个职业工种)和考评员证即将过期需换证的人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自治区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会统一组织考评员换证。


联系人:杨浩宇 刘四山

联系电话:2135043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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