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来源:组织人事部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化产教融会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水平,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组织教师学习《通知》内容,结合校企合作单位及产业学院,按照要求,积极申报职业院校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申报材料为《宁夏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申报表》 (一式 5 份,双面打印);推荐或自荐企业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请各申报部门于9月24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zszk@qq.com

联系人:杨柠,    联系电话:0951-2135040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2.宁夏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申报书


组织人事部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