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围绕重点优势学科发展,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院系认真领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 重点实验室
1.申报方向:主要聚焦数理、化学、环境、医药、信息、材料、综合交叉等学科发展布局建设(详见“附件”)。
2.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5号)规定,优先在本已培育组建的校级(院级)重点实验室中推荐申报。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申报方向:重点聚焦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需求布局建设。
2.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3号)规定,优先在培育组建2年以上且符合申报方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中推荐申报。
二、组建原则与申报推荐
(一)组建原则:
自治区重点研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坚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实行网上申报,分批评审批建。
(二)申报方式:申报者请登录“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名称统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XXX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
(三)审核推荐:由科技开发处对申报材料、科研基础条件、研发团队现状、研发方向与重点学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方向是否相符等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申报时间
2021年自治区重点研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逾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1.自治区科技厅
业务咨询: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 0951-5015360
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0951-5013176
高新技术处 0951-5066500
农村科技处 0951-5020006
社会发展科技处 0951-5020006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沈玉洁
联系方式:0951-2135018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科技开发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