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励办法》(见附件6)有关规定,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宁夏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见附件7,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请校内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推选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前报送至科技开发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统一上报评奖办公室。(备注:评选范围及条件和申报要求见《通知》内容)。
联系人:马晓玲
联系电话:(0951)2135018
电子邮箱:178433294@qq.com
附件:1.宁夏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2.宁夏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候选人专家联名推荐表
3.宁夏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4.宁夏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匿名件)
5.宁夏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6.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励办法
7.关于开展宁夏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科技开发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