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组织教师学习文件并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于4月1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组织人事部师资科。培养期已满且德才表现优秀、业绩贡献突出的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优先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填报《申报表》、《基本情况信息表》、《业绩成果一览表》、《专家推荐表》(附件2)、院系推荐函各一式一份,同时报送与其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原则上不予退回),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证明材料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著作另附)。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2560350143@qq.com。经学院研究决定后统一组织申报。
联系人:杨柠 电话:2135040
附件: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8号)
2、《申报表》、《基本情况信息表》、《业绩成果一览表》、《专家推荐表》
组织人事部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