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信好学,志在生民
校内各部门: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56号)
组织人事部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