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来源:职业素养教学部(文体中心)

校内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宁教工委〔20185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我校2020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好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业素养教学部拟于113-1110日对我校2020级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

心理健康普测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学生现存和潜在的心理问题,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有效依据,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该工作。

联系人:吴晓庆,联系电话:213510013629570501 

 

 

职业素养教学部(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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