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档案局有关精神和部署安排,提升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拟从6月起对部分区直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对未涉及机构改革调整较小的区直部门(单位)随机抽取一部分进行调研,重点了解档案移交滞后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情况。
二、时间安排
从6月初开始,每个单位调研半天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研形式
(一)座谈交流
(二)查阅资料
(三)实地查看
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将采取现场帮助指导、发出问题清单督促解决等方式,协助被调研部门(单位)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请教学档案、考务档案、学籍档案、声像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科研档案、项目档案、实验实训档案、图书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校企合作档案、出版物档案、实物档案、创新创业档案、职业技能培训档案等各级档案保管部门对照调研内容,结合本部门档案工作实际,提前做好调研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并于6月3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张娅红
联系电话:0951-2135101
邮箱:2978093557@qq.com
附件:关于对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