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全体教职工:
201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为确保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覆盖全校所有教职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人员。
(二)如果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填报,请于2019年12月15日之前先填报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及时告知计划财务处综合科虎桐岑。
(三)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于12月20日之前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完成填报。
(四)请在每一项填报的最后步骤“选择申报方式”中点击“由扣缴义务人申报”,然后选择“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单位税号“12640000454000048Y”,提交,完成填报。
(五)填报专项附加扣除过程中,如您有什么疑问,可以参考附件PPT资料,或及时拨打0951-2135096咨询。
附件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问答
附件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PPT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