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院系: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全面系统总结学校教学质量年活动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职院发[2019]107号)工作布置及相关要求,现将关于报送教学质量年活动总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对照宁职院发[2019]107号文件,对教学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提交文字总结材料。总结主要围绕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进行客观的论述和深入分析总结,并简要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总结文字内容要依据具体任务,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2.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1年1月5日12点前将总结材料以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形式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用A4纸打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田 宁 韩晓瑜
电 话:2135080 邮 箱:jxzlk66@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XXX部门教学质量年活动总结
教务处
2020年12月29日